国家公祭日
12.13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纪念日
1937年12月13日始,日军在南京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六周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使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遭受了空前劫难。为了铭记历史,向全世界传递中国人民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表达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
以国家的名义设立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格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进一步激发爱国主义情怀,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全体人员在神木市烈士陵园举行国家公祭日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由神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张艳主持,活动伊始,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国家公祭日主题党日活动正式开始。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毕后,全体人员行默哀礼,为南京大屠杀死难民众默哀一分钟。
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参观了神府革命纪念馆和国家公祭日主题展板。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通过公祭日活动,参与人员纷纷表示要不忘历史,吾辈自强,更要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把对革命先烈和遇难同胞的缅怀和哀思,转化为忠诚履职的强大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当我们享受和平繁荣的生活时,不要忘记此时的生活是先烈们的鲜血换来的。勿忘国耻、珍爱和平,愿战争之火长弭,和平之花常开。
编辑|胡嘉琪
审核|贺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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